更新时间:2022.06.22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是不存在的,法律只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优先租赁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要事先约定的,其属于法定权利。只有在房屋出租人有恶意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可以要求侵权的赔偿。租期到达后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侵犯了优先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租,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租约到期,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f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交易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于出租,无土地使用权人出卖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在当事人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承租人无权主张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有四种情形: 首先是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再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次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最后是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
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优先续租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续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即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告知承租人,一般提前三个月,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未按此规定,承租人可请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