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是否公证的影响,当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房屋买卖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
经公证的买卖房屋合同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是: 1、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符合法律
合同是有效的,房屋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一种物权。但是合同本身是一种债权,只要双方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合同就会生效,但是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要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办理产权证需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进行确认批准后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其不具备房产证,故只对房屋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有效。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有效。房屋合同公证可以确保房屋合同的签订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确保房屋合同的约定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使其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房屋买卖按揭在公证处公证后,其一般具备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真实等要件,是有效的。并不是房屋买卖按揭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无证二手房不可以买卖。房屋产权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公证要以下材料: 1、相关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当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要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