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
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为:分割遗产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顺序具有如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的,法定遗产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适用转继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转继承一般指的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
代位继承具有如下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等。前述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的财产法律的规定如下: 1、继承的财产一般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 2、继承财产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法律对继承承包经营权有以下规定:当事人一般不可以继承承包土地的所所有权,因为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继承人只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
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
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应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