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固定的住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但无论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都没有任何的差别,监视居住期间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
对于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场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性规定,仅规定了具体场所由公安机关决定,且不得为羁押场所或者专门的办案场所。《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对于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刑诉法和刑诉诉讼规则只作了限制性规定,即: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 (2)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算羁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或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和配合的法定义务。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自行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对探视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探
监视居住传讯目的是便于办案机关了解与当事人案件有关的事情。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要确保随传随到,传讯时间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12个小时,特别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连续传唤的时间最多不应该超过24个小时。
公安机关的拘留分两种,一种是行政拘留,另一种是刑事拘留,如果被刑事拘留,羁押场所叫看守所,不是拘留所。看守所的关押环境是有统一规范的,通常数人一间房,有单独简易的卫生间,床铺是通铺,有室内监控,不允许有可以拿来伤人多余物品,因此环境简陋到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