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有以下情况的,法院不再受理: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终局裁决由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其他。
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会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
不受理,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管辖,如果是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仲裁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不能异地提起的。因为劳动争议通常会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部门才会进行受理、审核,而且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必须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