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使用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一般房屋认定为是登记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由登记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使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来进行还贷,那么就并不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但是如果轮流抚养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无论离婚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
离婚之后孩子是有可能抚养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抚养的。如果双方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在协议之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双方所有。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此时抚养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是工资总额而非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务人应该向债权人清偿所借的债务,暂时无法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拒绝不还的,则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进行强制偿还。 在实际过程中,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又有以下
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要看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果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只用于其
离婚后涉及的债务问题,首先要确定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由原先的时间为准转为意思表示为准。换句话说,只有是夫妻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欠下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离婚的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男女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非债务人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