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权一般没有效,因为根据《民法典》放弃继承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才有效。
未继承遗产不会继承债务,因为《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分割遗产的才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能放弃财产继承权的。但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且继承人为逃避法定义务而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财产继承人一般是不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一般认定为不可分财产,不得继承。且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无效。
继承人不是都能继承遗产的。如果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
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对于老丈人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但是对于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为了保护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反悔,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进行时,继承人表示反悔,且能提出正当理由以及相关证据,经人民法院核实,也可以撤销其放弃继承
法定继承人当场放弃遗产后面可以要求继承,根据《民法典》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口头放弃继承一般无效。
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 对于已经死亡的人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
重婚不是丧失配偶继承权的理由。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等的是丧失继承权的理由。
篡改遗嘱不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会丧失。 所谓情节严重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