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转继承后和代位继承有如下相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不同之处: 1、产生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的表示产生; 2、继承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仅指被代位继承人
荒山承包权不能继承。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承包人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山承包权的,那么继承人只能在承包期限内对承包人生前应得的承包收益进行继承,或者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依法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
犯人通常是能依法享有相应继承权的。但如果犯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犯罪行为导致丧失继承权了的就不享有继承权。
过继子的继承权一般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要进行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和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也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当然受法律保护。
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知,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其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继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孙子女不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子女应继
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丧失继承权。 但是,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