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中关于监护的新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如下特征: 1.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具有独立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包括,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等。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新《民法典》规定的监护种类主要包括: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相邻关系有: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 2.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有关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分优劣和高低。 3.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平等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而民法典对事实收养没有作出规定,只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才成立。
权利分类如下: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人身权利
目前民法总则已经失效,关于监护的规定适用民法典,监护的种类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适用范围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