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庭有权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后果是:超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约定向当地仲裁委仲裁,属于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但属于劳动仲裁的,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有仲裁协议不可以单方起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据目前的制度设计,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不能直接援用,而应当重新审理。 2、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若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因为事实本身具有客观性,在特定条件下对于于己不利的事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 (二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