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对于有遗嘱的继承情况,应优先由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出现指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超过继承时效20年的房子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房子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法定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可通过如下方式继承:如果是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适用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如果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因为死者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民法典》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 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没有继承权,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胎儿是出生后再死亡的,那就可以继承遗产,但是所继承的遗产又会被孩子的继承人继承。
死亡的人还有继承权吗:已经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了代位继承,已经死亡的继承人,对其被继承人的财产,由已经死亡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还有关于转继承的规定。继承人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其余为继承财产。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当先确定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和分割遗产。
法定继承人死亡有代位继承人的,由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对于已经死亡的人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