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著作权法律常识

邻接权著作权有哪些特征

更新时间:2022.07.01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邻接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出版者权 出版者权,是指书刊出版者与著作权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出版者权包括: 1、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和地区,享有并排除他人出版某一作品的权利,又叫独占出版权。 出版者对某部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即意味着:对于著作权人,在其授权出版者出版其作品后,在合同许可期限和地区内,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出版;对于出版该作品的出版者,在其享有出版权的期限内,只能自己出版,不能许可他人出版;其他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不得侵犯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在各类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报纸、期刊出版者能否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则取决于与作者的合同约定。 出版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还受到版本的限制。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某一种文字版本的专有出版权只能限于该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著作权人许可其他出版者以其他版本形式出版该作品的,不构成侵犯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义务。 (1)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书面的出版合同。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3)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时,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权 1、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内容: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现场直播。表演者有权许可广播电视组织直播其演出,也有权收取一定的报酬。 (4)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2、表演者的义务。 (1)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属于法定免费表演的,表演者无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表演者使用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如属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2)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无论是未发表的,还是已发表的,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音像制作者使用改编、注释、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注释、翻译、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被许可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的出版者,应按规定向著作者支付报酬。 (5)音像制作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使用的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6)音像制作者在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时,除应尊重作者的权利外,还应尊重表演者的权利,即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被许可复制发生的音像制品的制作者也应当按照规定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四)广播组织权 1、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1)播放节目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许可他人复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此外,广播电视组织还享有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 (1)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改编、注释、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改编、注释、翻译、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有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的义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人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律师普法
  •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吗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吗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020.01.03 442
  • 著作邻接权是什么意思,著作邻接权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邻接权是什么意思,著作邻接权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2020.05.01 284
  • 邻接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邻接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样。

    2020.10.04 233
专业问答
  • 哪些属于著作邻接权的权利

    1、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权。 3、录制者权。录制者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播放者权

    2023-09-14 15,340
  • 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法律

    1、权利的主体不同。 2、权利的内容不同。 3、权利客体不同。 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

    2023-12-17 15,340
  • 著作权算不算邻接权?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 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

    2022-11-21 15,340
  • 著作权是不是只有邻接权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 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

    2022-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
  •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01:35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3,253 2022.04.15
  • 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有哪些 01:58
    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权益: 1、发表权,是指作品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2、署名权,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作者有权利在作品上署名;3、修改权,只有作者有权利修改自己的作品,或者授权他

    19,719 2022.04.15
  • 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01:14
    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762 2023.01.04
著作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邻接权著作权有哪些特征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