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由此可以看出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租房的物业费按照房东与租户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来交,若无约定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首先,要看租房者和业主是否有就物业管理费缴纳事宜明确由谁来缴纳,没有明确的,由物业承租人缴纳。
一般由业主承担房子的物业费,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等职责的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
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因质量问题而没有收房,仍需要交物业费。因为是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空置房物业费也是需要缴纳的,和普通房屋一样,由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交。空置物业费是指房屋空置没人住的情况下需要交的物业费。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入住就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如果是业主自己无正当理由坚持不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房屋租赁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若承租人不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承租人即房屋使用人交纳,也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租房期间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