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2)居间人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等。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 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行纪人有权向委托人请求报酬,委托人不履行的,行纪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 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
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居间合同中约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在于: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合同的标的不同、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
质权和留置权在成立条件,客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设立。 2、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如下: 1、质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建立的,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建立的; 2、质权在设定时转让占有;留置权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质权可以在债权到期清偿期未清偿的情
质押和留置有以下区别:成立的条件不同、法律关系不同、权利实现方式不同、消灭的方式不同等。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设立的是质权的,则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是设立了留置权的,则债权人可以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主体为各类民事主体。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