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行刑法对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立案的规定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军事征用的,煽动他人拒绝军事征用的;因拒绝军事征用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拒绝征用物资数额较大的、拥有武装部队战时急需物资而拒不提供的等情形。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量刑标准: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拒绝征用的;煽动多人拒绝征用重要急需要物品的;因其行为始误战机的;造成作战失利的;影响军事任务完成的;造成严重伤亡后果
以下标准下战时拒绝征召罪才立案: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二)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四)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主体要件有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