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
公安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找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
检察院已退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做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
是指犯罪的事实被发现,而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机关就需要立案,对案件进行侦查,办案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嫌疑人的,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顺利进行。如果存在犯罪的事实,但是不需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受理。贪污受贿相关的案件现在已经不由检察院管辖,由监察委负责受理。
案件已退侦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做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退侦就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大多数都是因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要求
检察院已退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做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退侦就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大多数都是因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 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