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纠纷的保全方式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
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应按下列规则予以分配: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2、承租人认为是出租人违约,需要提供出租人违约的事实证据; 3、出租人认为承租人违约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费用的合同,生活中,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承租人拒绝缴纳租金等各种违约情形。对于这类纠纷,有的当事人会选择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也有的当事人会
有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
租赁合同无效转租是转租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先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果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不能执行是违约。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定金,承租人已支付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融资转租赁的概念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应当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间合同终止的方式有:房屋居间合同债务已经履行;房屋居间合同债务相互抵销;房屋居间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房屋居间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