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经营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2、对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所设代表机构从事违反有关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 3、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 4、对从
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劳动行政部门具体内容包括: (1)县、旗、自治县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4)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7、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
行政处罚包括:对声誉的处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对财产的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资质的处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对人身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力度较小,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具体规定包括: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处罚法,增加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公示要求,增加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二是体现全过程记录,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有: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行政处罚文书指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