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安机关不享有批捕权,但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批准逮捕的决定在于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而非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不享有批捕权,但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批准逮捕的决定在于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而非公安机关。
批准逮捕的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各自决定是否逮捕,而公安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批准逮捕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确定。一般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
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检察院不会再逮捕。 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依然会被检察院批捕。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属于公安侦查阶段。
被刑事拘留的,还只是在公安控制阶段,是否逮捕要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必须放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由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实行逮捕行动。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公安机关不具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关押在看守所,如果是因先行拘留而被关押的,不算逮捕;但如果是因符合逮捕的条件,经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而关押的,则算逮捕。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出示逮捕证,且需要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犯罪事实还未查清,还需要侦查的,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并且检察院在不批捕时,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将补充侦查的决定与不批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