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公司跟个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由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的具体条款表示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公司跟个人
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和个人签订合同工是否有效,要看改合同是否符合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通常有效:1、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条款需要表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合同条款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原因具体如下: 1、分公司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 2、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什么 公司的独立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法人有独立表达意思的权利;法人与出资人的财产彼此对立;出资人的有限责任和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统一;出资人对出资财产经
1、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2、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其他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