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发生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继承遗产时,一般是各个继承人均等分配,在必要时,可以协商不均等分配遗产。
女婿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特殊情况下,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是否再婚,为第一继承人。 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具体表现如下: 1、为公婆或公婆提供主要的经济生活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继承顺位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但是是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
第一继承人顺序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是: 1、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2、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分配,一般应该均等分配,但是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