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都以给付劳务为目的。这两类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受雇人)依约定向雇佣人提供劳务的行为,而不在于实现雇佣人的预期利益。 2、二者都是继续性合同。作为给付劳务的合同,受雇人给付劳务不可能是一次性的,必须在合同存续期内持续的实施给付行为,因此
(一)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5、法律调整不同; 6、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雇主与雇工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雇主支配雇工,雇佣合同具有短期性、临时性的特点;而劳动合同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或者是由工会代表职工签订或者由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劳动力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 及对劳动者之“支配” 为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以下6个区别: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同; 3、在发生劳动
(1)二者的历史不同。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性质不同。雇佣合
用工合同是一个泛指,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主要区别: (1)二者的历史不同。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劳动合同纠纷和雇佣合同纠纷具有以下区别: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纠纷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雇佣合同纠纷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有民事上的责任和行政上的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不同: 1、主体资格的不同; 2、主体地位的不同; 3、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4、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的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