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规定如下: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性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
工伤认定的标准规定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
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的规定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
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一般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