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没有先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了,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时候算是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是有法定顺序的限制要求的。转继承的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人数平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
再婚第一继承权一般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且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之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均等分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