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为受理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除了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
受害人不满60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受害人在75岁以上(含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
使人肢体五官、其他器官功能丧失功能或者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使人肢体五官、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对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 2、护理所需的费用;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所需的费用; 6、营养费(要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7、残疾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后续治疗的费用等。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
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计算标准包括:1、医疗费,根据受害者所在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的收据和病历资料综合确定数额。2、误工费,根据受害者实际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收入来确定,没有工作的,按照受害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的标准是这样计算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