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合法追讨欠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债权人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 2、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3、采取合法的催告、起诉的方式; 4、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
债务人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违法。这种讨债方式不是一个好办法,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讨债公司帮人讨债不合法。本身讨债公司就是不合法的存在,因为工商注册范围并没有讨债这个项目,所以讨债公司本身就是无法注册的,没有经过注册就经营的公司自然不是合法的公司。而且讨债公司讨债往往会采取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方式来讨债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 (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 (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
债权人讨债时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权人要合法有效地讨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