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合同已经成立,但缺少法定的生效要件,经过补正后可以生效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抵押房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经抵押权人同意的租赁合同有效,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房屋抵押前签订租赁合同的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实质要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不经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经当事人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相对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追认,对方未做表示的,应视为拒绝追认。
租房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认定是有效的,反之无效: 一、签约主体合法。签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需要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出租方有权处分房产将其出租。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过程中不存
只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房屋买卖达成的合意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反之,则此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无效。
个人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是,如果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该抵押合同有效。
不动产抵押原则上采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抛开抵押物未办理登记的影响,抵押合同最终是否有效,则要回归到关于合同效力和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规则。 1、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1、买受人和出卖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后,合同视为成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签约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客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应认定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瘸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即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生效。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应看其是否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是否表示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待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