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做出不批捕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并且也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之下,可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检察院不批捕并不代表就正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常常在电视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幕,就是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要承担法律责任。被逮捕后,法院宣告无罪的,办理此案的责任警察要承担法律责任。被逮捕人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对逮捕羁押期间的人身损害予以赔偿。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或者犯罪现实不清等情形的,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无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是由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而检察院作出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申请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依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并出具法律意见,那法律上到底有哪些情形呢?本律师总结认为有以下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 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
由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实行逮捕行动。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