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用在以下犯罪分子身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毒害他人、暴力强奸他人、抢劫他人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我国剥夺政治权利处罚主要是指,剥夺犯罪分子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用在以下犯罪分子身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毒害他人、暴力强奸他人、抢劫他人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我国剥夺政治权利处罚主要是指,剥夺犯罪分子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故意杀人的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下情形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 1、根据主刑确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 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故意杀人的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即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下列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则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下情形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应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为防止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次从事犯罪活动,应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的犯罪分子,为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