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未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等等,若婚姻被认定无效,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况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为下列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 2、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员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父母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撤销的婚姻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