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可撤销婚姻的子女由亲生父亲或者亲生母亲抚养。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确认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采取相同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
婚姻可撤销的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
在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一、双方之间的婚姻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二、男方未到二十二周岁或者女方未到二十周岁,又或者男女双方都未达到上述年龄而缔结的婚姻。 三、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任何疾病都可以结婚,但是需要如实告诉对方,不能隐瞒。
无效婚姻申请人一般指的是,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当事人有重婚; 3、婚姻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 1、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为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 2、申请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如果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就不能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 1、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值得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可撤销婚姻除了受胁迫这一情形之外,增加了一种情形。此情形为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但是并未在婚姻登记前告知相对方,那么相对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