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离婚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方式: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作价补偿。实物分割就是对财产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割财产;价金分割就是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是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或者拍卖的价金进行分割;作价补偿就是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遵循下面的规定进行: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双方可以就分配比例、期限、方式等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就按照
根据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一旦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者一
夫妻在婚后所得的个人收益在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第一,具体分配方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双方需要就分配比例、分配的方式、分割的时间等事项进行商议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可能是一方个人的房产。具体来说,要分割婚后财产,首先需要确认房产的出资情况,从而确认房产的性质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使用了个人的婚前财产购置的房产,就算购置行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婚前两套房,婚后买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屋的。在现行的政策下,夫妻双方拥有的房屋套数是按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来划分的话,那就包括了本人,配偶,还有家庭里面的未成年子女。结婚之后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者是以配偶的名字再买房屋,都是属于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