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
1、若是房屋打地基与建造房屋主体结构,其质保期是该项目的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该工程正常使用年限。2、质保期有5年:房屋的屋面防水工程和房间、洗手间和房屋的外墙面的防渗漏装修项目。3、质保期是两个需要提供暖气或冷气的时间:安装供热和供冷系统的工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社会投资项目采取预留保证金形式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
装修工程质保期最新规定:质保期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
装修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不能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具体比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不能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等。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年限具体是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市政工程中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最低保修期是2年;基础设施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指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屋面防水工程与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与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此外,其保修期限应按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和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