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
股权质押以股东设质原则上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1、具有财产性; 2、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
股份质押不是一定为利空,即是否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是中性名词。股权质押效力包括出质人享有出资股权表决权、新股优先购买权、余额返还请求权;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质权保全权;其他效力。
股权质押不需要所有权的转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股权质押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
股权质押的生效要件具体包括: 1、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办理了股权的出质登记; 2、出质人与质权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质押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关于股权质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股权应当由出质人合法享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会决议或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
股权质押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申请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手续: 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