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限制减刑和不得减刑不一样。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者减刑幅度进行一定限制的刑罚制度。限制减刑并不意味着不能减刑,而是指若适
减刑的程度包括: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减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在量刑期间的重大立功是可以从宽处理的,但在刑罚执行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是应当减刑,两
减刑的条件包括: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经核实属实;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
关于减刑的幅度规定为: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
刑法对减刑的规定在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我国《刑法》对减刑的法律规定是: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将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了刑法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具有以
减刑的方法: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对国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