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等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
在商业保险中,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下: 1、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 2、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
保险合同期满并不会全额退还,但是可以拿回本金的,但是正常合同期满后是可以全部拿回本金的,如果是分红险,应该还可以拿到部分分红,但是不会很多,会远远低于预期的,提前退肯定有损失。越晚退损失会越少越早退损失部分越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 1、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 2、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 2、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的处理: 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