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本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
对单位行贿罪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刑法》在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对单位行贿罪作出了规定。
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一、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
1、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且不仅仅局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还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
单位受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
达到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减刑。根据《办理行贿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
贿赂别人犯罪,会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