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的内容: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内容是这样的: 1、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2、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 3、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有如下: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办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并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组织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书;决定不予受理的,需告知投诉人理由。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
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以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侮辱消费者,即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行为,此外还有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后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消费者意见。对于经营主体确实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应该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经营者作出一定的行政处罚。对于双方各有争议的,应该组织调解,并根据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意见,积极引
下列情形消费投诉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3.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对于网络犯罪活动举报的受理范围包括有: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