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劳动仲裁委员会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点半开始上班,五点半下班,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有一部分地区是早上九点钟开始上班,劳动仲裁委员会上班时间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可以事先打电话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多数地区是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一部份地区是早上9点钟,上班时间并不统一,建议事先打电话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继续参加工作的,并且双方之间仍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会有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仲裁受理后是可以延期开庭的。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但是是否延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则仲裁庭需在四十五日内审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则可依法申请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法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
劳动者在在职期间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单位之间就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索要劳动报酬等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
劳动纠纷可以仲裁,但不是必须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因此,除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劳动纠纷的解决不是必须要仲裁,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以及协商解决。
一般情况下,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
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那么仲裁时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