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人民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措施。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适用于当事人一方可能转移、隐匿、毁灭有关财产造成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使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等情况。可由当事人主动向法院申请,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裁定。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定义,合同保全的含义就是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会导致其财产异常减少或是本应增加而无法增加的情况时,法律所赋予债权人能够行使的撤销权和代位权,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其中,撤销权可以让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其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设置的保全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1、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2、合同保全是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原则的例外;3、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
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
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和被告对法院移送管辖的这种决定不能提出复议,两家法院之间对此存在着争议的话,可以有两家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
可以进行二次拘留,因为如果在第一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调查的时候证据不充足的话,退回补充调查,公安机关就必须马上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重新调查的时候发现原有调查是对的,那么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再次进行逮捕归案
不能,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起诉后,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胜诉以后难以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如果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就需要向法院预交一定费用的保全费用。
置送达适用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应当向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