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一方去世不用离婚,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登记手续如下: 1、再婚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
遗嘱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的妻子可以取得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
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则不存在,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就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再婚夫妻又离婚的子女有继承权,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就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
《民法典》规定丈夫去世后,丈夫的婚前财产,妻子能继承。此时都是遗产。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是互有法定继承权的。且前述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在1994年2月2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已满足结婚条件的特殊同居关系。
再婚后有财产继承权。 法律上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所以只要再婚夫妻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如果再婚夫妻与对方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也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
继承人继承后有撤销权。如果继承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方主张撤销的,应当通知双方的遗产执行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