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房屋买卖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
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买卖房屋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材料,如果房屋属于两人以上共有的,还需要提交房屋共用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公证申请书;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原因等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 4、出
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
申请房屋销售委托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
(1)双亲家庭: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