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申请情况如下: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
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
没有劳动合同的,但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提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认定工伤。所以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鉴定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工伤,评估工作能力以及员工应享受的与工作有关的待遇和救济方法。用人单位或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提出鉴定工伤的申请。申请顺序因申请人而异。雇主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天内提出认定请求,在
工伤伤残鉴定应由用人单位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申请的时限是三十日之内;如果单位没有按时提出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具体如下: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残疾辅助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况下,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工伤职工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劳动
工伤伤残鉴定申报时限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费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