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股东会变更决议的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参加人; 4、会议决议情况。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重大资产重组; 6、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 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效性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2、侵犯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大会决议。 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本质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也就是说,内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公司法》中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依法成立改制组; (二)指定改制方案; (三)提出改制申请; (四)改制方案上报审批; (五)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 (六)实施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有: 1、小企业整体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职工下岗无收入,上街堵路或找政府讨说法; 2、在签署兼并或产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过程中,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
股东会决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等等。
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是: 1、股东会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其决议对股东或者公司有重大影响; 2、股东会决议相比股东的决定,其程序要求更严格,要求出席的股东人数一般会更多。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的救济方式如下: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 3、保留好相关证据;等等。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