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情形下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民事纠纷的案件当事人申诉被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找到新的证据继续申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只要你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你还可以继续去申诉。虽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申诉。但如果你没有新的强有力的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不予受理。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
根据规定,申请回避的条件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申诉被驳回后,申诉人一般应当息诉,但如果申诉人的申诉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
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有给付内容如确权判决,判决内容只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对权益归属的争议。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因此造成执行的不确定性。 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
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情形下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人身保护令不服,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