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 1、合同具有两人以上,即具有相对方,且各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能就订立合同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其他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承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安置房需要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会返还财产,使无效合同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应将原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
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 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 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农村自建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房屋买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履行地位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交货地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还不能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房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若房产没有依法登记也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2、商品房的面积、质量、价格等情况; 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六)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