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监护人不能强行指定。根据法律规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和被指定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的。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3.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4.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合影不可以直接证明监护关系,但是可以作为相关佐证材料。证明监护关系需要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派出所或者相关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等。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而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双方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
有下列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意义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保护责任的人。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其他精神障碍严重的人应当设立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人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由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被监护人没有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和损害。监护人有权利和责任保护这一点;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有下列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
可以做监护人的有: 1、父母、子女; 2、配偶;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被监护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自己选择监护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但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