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可以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作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就有效。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劳动者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哺乳期1年内不能解除合同。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女员工的哺乳期是1年,在哺乳期内,除非是女员工自愿辞职,否则用工单位不得辞退该员工。
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