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为: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也是可以定罪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根据我国刑法,有以下行为的就构成毒品犯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寻衅滋事共同犯罪: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
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额认定: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
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移毒品或者共同盗窃、抢夺或共同抢劫的可能性情形下,可以以
运输毒品罪的认定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犯罪的认定: 1、从主观罪过上进行认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2、从责任能力上进行认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刑法规定,包庇罪最轻的处罚是判处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替他人顶包犯罪涉嫌包庇罪。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 1、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