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必须归一方。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由双方共有,由双方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的。想要共同抚养,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和孩子本人都希望能够共同抚养,而且父母双方本身也都拥有抚养能力的,同时也没有哪一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
不看的。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
父母双方离婚,应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若未成年人不满2周岁,则抚养权一般直接归属母亲。在母亲身患重病,没有能力抚养,或者行为对未成年人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法院可将抚养权判给父亲。若未成年人满两周岁,法院可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
离婚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夫妻一方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则抚养权归另一方。 但是法律不允许双方都放弃抚养权,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也会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通常来讲,孩子未满两
离婚后可以共同拥有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问题可以先由父母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
离婚证上不写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离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债务的享有和清偿等,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的实质性要件。
再婚如果继子女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的,继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需要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即抚养该未成年子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育关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女方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离婚女孩给女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
女方未婚生子后如果不抚养孩子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父母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损害子女合
女方离婚想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能够给孩子带来良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证明男方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当然,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法官是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
女方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4)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